信用证申请人是出口商还是进口商
信用证申请人是进口商。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物。信用证以人民币计价,是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信用证结算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结算服务,但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进口商是指从事进口贸易的企业或商人。他们以自己的资金从国外购入商品(包括原料、半成品、辅料、零部件等),然后出售给所在国的工矿企业、批发商、零售商;或经过加工或稍作贮存,再转口输往其他国家或地区销售。
法律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信用证服务。服务贸易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旅游、咨询、通讯、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广告宣传、电影音像等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