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
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
区别一:在思想上
法治思维是指人们以崇尚法律之治为核心形成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人治思维是指人们以信奉人之治为核心形成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
区别二:在依据上?
法治思维认为国家的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处理法律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人治思维的本质是人高于法或权大于法,它主张凭借个人尤其是掌权者、领导人的个人魅力、德性和才智来治国平天下。
区别三:在方式上
法治思维以一般性、普遍性的平等对待方式调节社会关系,解决矛盾纠纷,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而人治思维漠视规则的普遍适用性,按照个人意志和感情进行治理,治人者以言代法、言出法随、朝令夕改,具有极大的任意性和非理性。
区别四:在价值上
法治思维强调集中社会大众的意志来进行决策和判断,是一种“多数人之治”的思维,避免陷入无政府主义或以民主之名搞乱社会,法治思维实质就是民主思维,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思维。而人治思维是个人说了算的专断思维,虽然有时也强调集思广益进行治理或作出决定,但主要表现为少数个人的集权专断。
区别五:在标准上
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分水岭不在于有没有法律或者法律的多寡与好坏,而在于最高的权威究竟是法律还是个人。法治思维方式的要求包括: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正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