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分为两种:

1、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指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2、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限是2年,二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则不再执行死刑,而改判其他刑种。

由于缓刑是把犯罪分子放在社会上考察改造,不予关押执行,犯罪分子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权,并且这种权利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的,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对宣判前关押的罪犯,在宣判后予以“释放”,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应再继续关押。

虽然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缓刑的期限作了规定,但实践当中,有的法院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缓刑犯的执行不及时,致使部分缓刑犯超期关押的现象时有发生。

缓期执行的条件为: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缓刑与缓期执行的区别: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期执行也称死刑缓期执行。一般亦称死缓。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