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区分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刑事违法的方法如下:

1、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违法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刑事违法行为属于犯罪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了刑法);

2、行政违法由行政部门处理。民事违法由人民法院处理,刑事违法属于犯罪,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处理。自然人、法人都可以成为三种违法的主体,少数行为如强奸,法人不能成为主体;

3、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的违法。与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不同,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当他们以行政主体身份或以行政主体名义出现时,他们的违法才能构成行政违法;

4、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刑事违法都是违法行为并要承担法律的相应责任,其区别在于违法产生的方式不同与后果责任不同。民事违法主要是体现在违约行为、侵权行为与不履行法定义务行为;行政违法是体现在违反行政法规上而没有产生对他人的侵害侵权行为;刑事违法主要是体现在侵害与加害、非法侵占上,与前二者的最大不相同的是,罪刑法定是刑事违法的处罚原则,而前二者可以协商、和解与自我担当。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