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房子塌了谁负责
法律分析:房屋倒塌主要由三方面因素引起:第一种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倒塌,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种是由于第三方介入而引起的倒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后可向第三方追偿;第三种是因为房屋年久失修而导致的倒塌事故,房屋超出耐久年限后倒塌,因房屋所有人也有对房屋进行加固、保养、维修的义务,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