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无经济来源离婚孩子跟谁
离婚后没有经济来源孩子由谁抚养
离婚后没有经济来源孩子由谁抚养,抚养权一般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是很多人非常在意的一个事情,看看离婚后没有经济来源孩子由谁抚养。
离婚后没有经济来源孩子由谁抚养1离婚时没有经济来源,抚养权归属问题要依据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条件等先由父母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视情况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最终要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决定抚养权到底归谁,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决定自由和天性的尊重,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一、对于哺乳期内的子女(通常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孩子跟谁生活。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是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争夺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作为父母,请对孩子负责。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没有经济来源孩子由谁抚养2一、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旨,在审理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遵从几个原则,即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并作出具体规定。
1、针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该《通知》第1条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上述规定,主要考虑到孩子在哺乳期,以及其他不便由男方照顾的情况,原则上由女方抚养,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男方也可以主张抚养权。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协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一起生活,如对子女的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2、针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
根据《通知》第3条的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同生活的。
总结起来主要有这几种情况,一方不能生孩子了;和一方生活较长时间的;一方没有其他子女的;另一方患严重产染病或其他疾病的。
虽然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但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旗鼓相当,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同生活,此时,如果子女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生活较长时间,而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抚养且有能力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未成年子女十周岁以上的,还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后没有经济来源孩子由谁抚养3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