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到检察建议书如何处理

一、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怎样进行审查

1、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按以下情形进行审查:

(1)应当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裁定再审,并通知当事人;

(2)经审查,决定不予再审的,应当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

二、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1、提出方式不同:

检察建议,由各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提出机关即检察机关没有审级限制,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被监督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是“以上抗下”模式。基层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权,经过等层级审批与流转才能实现检察监督作用。

2、审查期限不同:

检察建议的审查期限,人民法院收到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3、法律效力不同: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种建议,需经同级人民法院审查才能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再审事由的则启动再审程序,反之,则不予启动再审程序。

提出检察建议的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不予再审的决定不当的,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因此,再审检察建议是一种“柔性监督”。抗诉,则必然导致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是一种“刚性监督”。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裁定再审;决定不予再审的,应当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