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再审吗
二审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再审。
二审终审后可以再审,但是需要满足当事人发现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等足以推翻原审的判决或裁定的,或者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原审程序存在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审判决是具有终局性,二审判决生效,对二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不能上诉。不过,当事人发现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等足以推翻原审的判决或裁定的,或者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原审程序存在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再审程序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判的。
再审的情形如下:
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4、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5、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综上所述,第二审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而提出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我国实行的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对第一审案件做出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就对第二审案件进行审理,有权改变或者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此时,当事人不服就不得再提起上诉,即不得按照上诉程序审理,这就是二审终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