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提前退休条件
因病提前退休办理条件有以下: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因病提前退休办理资料:
1、《参保情况记录表》;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身份证;
4、《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
5、诊疗病历;
6、出院小结;
7、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因病提前退休办理流程: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提前三个月携带上述资料前往东莞社保机构申请审核或劳动能力鉴定。
综上所述,我国退休人员退职暂行办法、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等规定都允许因病提前退休,凡是满足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员工,都可申请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