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xx区矿山恢复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推进全区矿山恢复绿化工程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主要分布在鹄山乡的xx山及xxx两地,总计经营面积达xxx平方公里。其中xx现已探明非金属矿有大理石、白云石等30多种,其中硅灰石总储量位居全国第二,矿产已成为xx乡主要经济支柱。
多年来,我区采取多项措施,加大矿山治理资金投入,适时督促矿山企业,改进开采工艺,增加资金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虽经治理,但矿山环境和水土流失、污染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矿山相关设施侵占土地,矿产开采废渣废石、不规范堆积等问题极易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采空区,造成矿坑冒顶和地面变形塌陷,矿山排放引起水均衡破坏及水土污染等问题较为严重。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全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绿色生态xx的总体要求,以《xx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xx市xx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x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围绕20xx-20xx年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的目标,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完成全区造林绿化任务,促进矿业经济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实施范围
已停产、关闭矿山及现在生产的矿山,因采矿场(采空区)、排土场、尾砂库破坏土地,因采矿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及其他因采矿活动破坏的土地,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严重的矿山纳入矿山恢复绿化规划范围。
四、目标任务
到20xx年,全面完成矿区植被恢复,达到综合治理及造林复绿目标。到20xx年,全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50%以上。到20xx年,全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70%以上。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4年,即20xx年~20xx年。
造林绿化阶段:20xx年~20xx年,今冬明春造林属20xx年任务,以此类推。
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20xx年。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xx 年 10 月)
大力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向采矿权人宣传,增强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复垦复绿义务的意识,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矿山环境保护意识和监督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的意识,推进我区矿山恢复绿化工程顺利开展。
(二)编制规划阶段( 20xx 年 11 ~ 12 月)
相关乡政府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的全面调查工作,查清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情况。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造林树种、数量、面积等,编制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规划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专家评审,确定科学的投资概算。
(三)组织实施阶段( 2015 ~ 2017 年)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行动,主动负责,认真指导、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制定的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实施。同时,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精心设计、规范施工。
(四)检查验收
1.验收时间:20xx年至20xx年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主体:区xx局组织,会同有资质单位和专家;
3.方式方法:查看恢复绿化规划等档案、实地勘查等。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矿区植被恢复(含客土回填):xxxx元/亩
(二)资金筹措
要拓宽渠道,积极筹集矿山环境治理复绿资金。
1.涉及乡镇要加大对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废弃矿山、因政策原因关闭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山体复绿的力度,加大财政投入;
2.生产矿山企业,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对于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村道)两边的矿山,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污染严重的矿山,应在今冬明春优先安排,资金由矿山企业负责解决;
3.建立“谁受益,谁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划分山场林地范围,签订有关协议,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恢复治理矿山环境;
4.积极争取国家治理项目资金,加快恢复绿化进程。
5.有关部门收取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费、林地占用费
等,返还部分用于该矿山恢复绿化工程。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相关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安监、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矿山企业是矿山恢复绿化的主体责任单位,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安排,协同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抓好矿山恢复绿化工作,构建绿色、生态、和谐矿山企业。
(二)政策保障
涉及乡镇要以《xx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xx市xx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x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做好矿山恢复绿化规划,科学推动矿山恢复绿化工作。明确造林主体、管理主体、受益主体,不造无主林,不栽无主树。
(三)种苗和技术保障
林业和矿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业务指导,因地制宜,引导矿山企业选购适宜的树种,聘请有资质单位、专家提供植被恢复、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做好矿山恢复绿化的具体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