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律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主要由哪些原因造成的?

自从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后,常被人吐槽,因为有很多地方不够周到,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原因。

1.反家庭暴力法的不足之处之公民意识有限以及法律宣传不足。

家庭暴力的大多数受害者是妇女。中国绝大多数女性从小就被教导和灌输婚姻和家庭的传统价值观。尽管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妇女的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在不断提高,但必须承认,当今社会仍然由男性力量主导,许多妇女选择默默忍受家庭暴力。由于担心这个问题会通过法律手段得到解决,公众舆论不一定站在妇女一边,甚至相当多的观点认为,妇女的个人能力应该对家庭关系处理不当负责。其他受害者,如老人、儿童和家庭中的其他弱势群体,对反家庭暴力法缺乏了解,不知道或没有能力利用该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此外,与离婚诉讼的当事方类似,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会厌恶诉讼,认为这些都是家庭内部的矛盾,除非不得已,否则不会诉诸法院。

2.就我国现行的家庭暴力法而言,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和不足。

首先,立法过于狭窄。例如,家庭中经常发生的冷暴力不在我国婚姻法的暴力范围之内。第二,缺乏人身保护令等相关支持措施,也没有相应的法律程序。还有一个问题是原则大于实践。

反家庭暴力法足够全面,足以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只要一些细节得到加强,家庭暴力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