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为什么没有完整的法律体系?

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的法官,他执法如山、刚正不阿、断案如神,破了很多大案、要案,深得晋文公喜爱。

李离断案,小心谨慎,对命案更是慎之又慎。但是有一次,在审理一桩命案时,对下属提供的材料未予考证,致使一人冤死。半年后,他重新审阅案卷,才发现自己的错误,而此时人犯已经伏法。

李离无法原谅自己,决定以死谢罪。家人劝他:“案子已经了结,也没有其他人知道,何必耿耿于怀呢?”但是在李离看来,做官就是要忠于职守,勇于承担责任,如果执法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如何能管理人民呢?他将自己关押起来,并且给自己判了死罪。

晋文公知道了,不但没有怪罪,还为他说话:“这件事错在手下办事人员,跟你没多大关系,无需自责。”李离说:“臣担任的是主管邢狱的最高长官,现在出了事,怎么能让下属承担呢?”晋文公不高兴:“照你这么说,你是我的臣子,你犯了罪,我还有罪吗?”

李离这下慌了:“法官判错刑要亲自受刑,杀错人也要偿命。您因为我能准确断案才用我,如今我却断案失误,责任当然在我。枉杀人命,自当偿命,请君王赐我死罪。”晋文公仍未放弃努力:“即便你有罪,也罪不至死,赶紧回家吧!”

然而,心意已决的李离,从身边侍卫手中夺了一把剑,抹向自己的脖子,晋文公阻拦不及,李离当即殒命。晋文公厚葬李离。

中国古代强调道德治国,所以几千年来没有发展出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从这个故事中,感受到了强烈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