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转基因产品的有关法律

1.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对转基因农产品的国际贸易行为具有约束力。

2.2000年1月通过的《生物安全协议》目标是致力于确保转基因技术的使用、处置以及安全转让可达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以免有害于保育及生物的多样性。

3.2000年2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的《转基因产品有权被知悉法案》要求对所有转基因食品进行标示。

4.1997年1月,欧盟通过了《基因食品法》,对转基因食品采取强制标示制度。

5.韩国也将通过转基因法案,法案授权政府控制生物安全、管理转基因产品的进出口和贸易手续、管理卫生和安全检疫手续。

具体参见论文刘小红,单飞跃著《转基因产品法律问题研究》

章东权《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产品法律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