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家属怎么了解案情

一、刑事拘留家属怎么了解案情

1、刑事拘留家属了解案情的途径有:

(1)直接向办案民警了解;

(2)家属委托律师,由律师向办案民警了解案情或去会见当事人以了解案情。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刑拘之后24小时内,如无特殊情况或者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以外都必须通知嫌疑人家属嫌疑人被刑拘的时间、被羁押的场所及地址、被刑拘的涉嫌罪名。

二、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二、刑事拘留可以送什么东西进去

1,在刑事拘留期间,亲属可以送一些换洗衣服或者零花钱、健康书籍。各地看守所管理方式不同,请再咨询一下当地看守所;

2、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