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合同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楼上的那位律师朋友说的一部分是正确的,履行合同会消灭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这种履行(交货、付款)仅仅是行为,而并没有明确的变更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这就是它所以为事实行为的原因。就好像合同是一个规则,当事人只是按照规则办事一样。
与之相对应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它一定要求行为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例如合同的订立,其中,意思表示的要素是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例如首先我想与你订立合同,那肯定要向你提出要约,而你也同意订立合同,那么就要发出承诺。这就是意思表示。
我是这么理解的,期待更权威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