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的户口,可以在市里上小学吗

可以

为贯彻落实《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秦教基〔2020〕8号),进一步规范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现将全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招生原则2、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招生时间

城市区中小学分三个批次招生:第一批次招生时间为8月7日、8日;第二批次招生时间为8月18日;第三批次招生时间为8月24日。

招生批次及材料

1、入学材料取得时间的规定:

户口迁入、居住证取得、住房购置、劳动合同签订、工商营业执照取得以及制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1日之前;该日期之后取得上述材料的,招生顺序调整到下一批次。

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近安排入学。

1、户籍和父母的住房(房屋产权为父母所有,规划用途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以下住房要求同上。)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2、随父母一方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落户住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并且父母在秦皇岛市内无住房(父母双方提供秦皇岛市内无房证明)。3、父母一方及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和住房均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5、对于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落实上级规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由区人民武装部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6、开发区内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正在筹建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项目高管,以及符合上述条件企业中持有第二批次入学条件材料的中层干部人员子女。

持有“燕赵英才服务卡”或“港城英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秦皇岛市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且落户开发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制式房屋租赁合同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本市海港区、抚宁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户籍学生,不符合在开发区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1、.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不得对适龄儿童、少年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测试,不得把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继续执行全面取消特长生的招生政策。

2、实行阳光招生与分班。各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对新生采取抽签、电脑随机分配等方式均衡分班,合理配置教师;编班过程邀请社区代表、家长等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并将分班结果进行公示;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试)验班、快慢班。

3、各学校必须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如学校不具备接收能力,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各学校主动担负保障本校招生片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职责,保证区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在行政设置上,市级应急管理局为正处级,县应急管理局为正科。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人员,以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班底,按照”原则,根据职能划转整合安置人员,原公务员继续保持行政编制。由于其职能的重要性,从部委到市县,在各级政府都有设立,而且统一为政府管理部门。对于转业军官来讲,转业后安排到应急管理局工作,是非常有前途的一份工作,也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

参公身份,部分根据职能需要转为公务员划归机关,其余人员分流到下属二层事业单位安置,继续保持参公身份直至退休;事业身份则直接转置二层事业单位,保持身份属性不变。在今后一段时间,遵循”原则,逐步消化超额超编混岗人员,直至符合三定方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