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宗旨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方便老百姓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千方百计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2004年5月,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制定了《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案件受理范围》。该《援助案件受理范围》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一方面便于接待人员快速高效的依法审查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另一方面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法律援助的范围作了适度的扩大,使更多的特困群众能够受惠于法律援助。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在合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肥市残联、合肥市义城监狱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处),并安排律师定期驻点值班,便于特定的弱势群体咨询法律和申请法律援助。2004年6月,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与国际司法桥梁(基金会)开展合作,加强国际法律援助交流,并在我市建立全国首家市级刑事示范法律援助中心。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宗旨是以一流的法律援助队伍为每一个受援人提供高效、廉洁、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打造一个最亮丽的文明法律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