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法律
齐王使者陈轸问楚将昭阳:“楚之法,覆军杀将,其官爵何也?”
昭阳说:“官为上柱国,爵为上执珪”
翻译:
齐王使者陈轸问楚将昭阳:“楚国的法律,破敌军杀敌将,可以得到什么官爵?”
昭阳说:“官位最高封为‘上柱国’,赐爵最高为‘上执珪’”
楚怀王十六年(前313年),楚与秦战于汉中,楚国的“通侯、执珪死者七十余人。在一次战役中就死了七十多个通侯、执珪,可见楚国的最高爵位的授予没有受人数的限制。楚国的爵秩制不象中原各国那种贵族世袭制,而是一种军功性质的爵制。上述昭阳回答陈轸破军杀将而封官爵之事,就可证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