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卓的个人履历
1940年6月加入中国***产党,同年参加革命工作。
1940年6月后,任任丘县大征村小学教员,任丘县区政府治安员、情报联络员,县公安局副局长、机关党支部书记等职。
1948年7月后,任冀中区委社会部一科科员,河北省公安厅处长兼厅办公室副主任、厅党组成员、常务副厅长。
1959年5月后,任西藏工委社会部、政法部副部长,自治区筹委公安处副处长、公安厅副厅长,区党委常委,区公安局党委第一书记、局长,区政法办主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
1980年2月,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法庭管理组、律师辩护组、技术工作组组长。
1982年12月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司法部党组成员。
2004年6月离休。
2013年3月21日20时,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2013年3月27日上午10时,陈卓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兰厅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