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猥亵女童获刑5年,辩护律师为何不服上诉要求判无罪?

历经16个小时的庭审,王振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带女童到上海给王振华的周燕芬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一个是身价上百亿的房地产企业掌控人,曾经还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代表以及江苏省工商联副主席等等职务。

一个是长期吸毒且据说是王振华情妇的女人,以带孩子去上海玩的名义,将朋友的两个孩子骗到上海送到王振华所在的酒店。

这个桥段像极了《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一个女教师开车连哄带逼将一群女学生送到衣冠禽兽李国华的房子里,供他“享乐”。

但这不是发生在小说里,而是现实中真实存在,且是发生在这个道貌岸然的人大代表身上。

如今,王振华被判,这让一直关注这个案子的民众稍稍有了安慰,但这还没完,王振华的律师团队中的两位知名律师李肖霖、陈有西要为王振华争取无罪。

陈有西和李肖霖的鼎鼎大名,在业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两个人办理过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件有刘晓庆案和李庄案,都是非常有名的刑辩律师。

他们的辩词大意是王振华知道法律的底线,也对幼女有防范意识,坚决不能碰幼女。

所以呢?既然知道,为何还导致9岁女童二级轻伤?还要求无罪?

这是什么逻辑?

站在律师的角度上看,作为王振华的辩护律师,他们这样做没有错,毕竟,律师的使命就是“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追求法律的正义。”

法律就是法律,不会被舆论左右,但我始终认为,任何人,包括一名律师,心中也有一杆“正义”的秤。

也有知情人道出,这位对受害女童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却花了8位数请来律师为自己辩护。

有钱能使鬼推磨,王振华深谙其道,更确切地讲,是深谙人性,而给律师的这些,于他而言,也不过是毛毛雨。

但就是这些毛毛雨,却可以买走一些人的良心和人性。

王振华被判,新城的股价却应声上涨,多么讽刺?

对了,受害女童的辩护律师透露:陈有西除了在王振华上诉后为其做无罪辩护,还表示要恢复王振华我的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动劳模等荣誉。

这样看来,是不是受害的女童还得跟王振华道歉?所有讨伐王振华的都欠他一声对不起?在证据确凿之下,陈有西律师真的有这种偷天换日,颠倒黑白的本事么?

陈有西说王振华没有翻供,但女童辩护律师称,在警方的笔录上,王振华四次都是不一样说辞,先是矢口否认,再到承认吻了女孩的脸,并把女孩抱到自己的大腿上。

以至于,警方都忍不住反问:你以前不是说自己没动过这个女孩吗?

以前我将律师分为鲍某明和郭建梅两类,现在看来,鲍某明这边有新增员了。

“中国女性公益律师第一人”的郭建梅,论能力和学历,她并不输其他几位,但她甘愿拿着几千块的工资,做着她认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

去帮助那些弱势的受害女性,那些被强暴的少女、被家暴的妇女、被性侵害、在职场被歧视的女孩们以及请不起律师的在底层受苦受难的女性。

就像她说的,做律师这行,“有的人趋名,有的人趋利,我这样的是趋理想、趋信仰。”

正是有这样的人,在没有被利益和金钱蒙蔽了双眼,才能更真切地看到这个世界上,被掩盖的肮脏与不堪、无力和绝望。

同样是律师,有人会给受害者带来希望,有人会向受害者伸出手,猝不及防地将其推向更深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