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本人同意就将婚礼录像发到网上算侵权吗

侵犯了肖像权,

根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摄影活动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

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相关链接

侵犯肖像权

/question/4357966.html

可见,如果你们起诉是可以告赢的,要注意的是,由于网络上的东西可以随时删除,你如果要告他们,必须有证据,就要请当地的公证机构对网上的视频进行公证,证明当时把侵权的视频放在网上。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