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英语:subject to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付款方式,我国目前近百分之七十的进出口货物都是靠信用证结汇完成的。在对信用证的实际操作中,业务员由于专业及英语水平层次不一,对信用证特别条款理解不深或理解错误,给企业或所在单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事情时有发生。

信用证的内容一般来说较为复杂,长句子多,涉及到金融、保险、商检、报运、银行等多项专业知识。信用证的审核既需要英语水平,还需要多年积累的经验。单证审核也是一项专门技术。

下面我们就对信用证条款中的一些关键英文词语做必要的翻译和分析,供大家参考。今天我们先来看看subject to。

subject to 在同一份信用证中有两种意思,此概念在审证时必须把握清楚。

This documentary credit is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1993 Revision)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publication No. 500). 本信用证受《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 号出版物(1993 年修订本) 管辖(或约束)。

本句话中的subject to 在证中意为“受…… 约束, 受…… 管制”。此条款一般在来证的上方或页面的空白处载明,表明其适用的范围和承担的义务。类似的含义如:

We are subject to the law of the land. 我们受当地法律约束。

以上是一种意思。而同时,它出现在证内其他一些条款中,又有不同的解释。请看下面这个条款:

The certificate of inspect ion would be issued and signed by authorized applicant of L/C before shipment of cargo, whose signature is subject to our final confirmation. 发货前由开证申请人授权开立并签署的检验证书,其签字须待我方最终确认。

这是一条软条款(the soft clause),意在发生对进口人不利的情况时,限制这份信用证的实际生效,做出了对我方出口人极其不利的设限,使其从收到信用证的第一天起就处在被动之中。你的货备好之后,进口人随时都可以以检验不合格等借口不履行付款责任或乘机压价。这里的subject to 意为“有待于,须经…… 的,以…… 为条件”(conditionally upon)之意。这样的限制性条款往往又出现在信用证的最下端或和其他条款混在一起,用词讲究,很容易被忽略;或即使被看到了,审证人一扫而过,没有要求对方改证,最后给企业造成损失。搞国际贸易的人除了要具备良好的英语审证能力外, 还须养成对每一项条款都仔细阅读的好习惯。同一种含义的句子还会出现在证内要求的其他单据条款中:This Proforma Invoice is subject to our last approval. 本形式发票有待我方最后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