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鱼塘,队长未通过群众就私自承包给别人,并签有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从法律上讲,这份合同有效,受到法律保护。因为队长作为集体组织的负责人,如同企业的法人,在任期间,是可以代表这个组织的。

从基层制度讲,如果没有规定这个事项“必须经过百分之几的群众同意”的条款,也是合规的。反之就是不合规的。但法大于规定,这个合同仍然有效。

这里有个合法合理的问题,有些事情合法但不合理。合法是法律层面,合理是道德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