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央产房过户流程
法律主观:
一、继承的房产过户流程
(一)房屋继承手续要到 被继承人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 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 法定继承人 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房屋遗产继承过户费用要多少
房产一般通过继承公证和继承诉讼取得继承公证书、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后,再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 2% 来收取,低收取 200 元。
第二步 ∶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
费用:登记费: 100 元 / 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 0 、 05% ;权证印花税: 5 元 / 本;交易手续费: 5 元 / 平方米;契税:免缴。
三、继承房产后能赠与吗
可以。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房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房屋的继承需要进行公证,在对继承房产公证之后才能携带相关的材料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