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对吗?
分情况而言,对于法律本身来说是这样的,但是对于人的情感来说不是。法外有情,法律也是为了人与人更好的生活在一起。
法律之所以是把戒尺,作为评判的工具,是因为他本身就具有客观性,约束性,公平公正性。人与人之间本身没有好坏之分,所以一个人做出来的事情在某个角度讲是正确的,是合理的。而在另一个角度讲,是片面的,是悖逆的。
扩展资料:
法不容情的原因:
因为观察的角度不同,所以同样存在持正反两面的对立群体,就是所谓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个时候究竟谁对谁错,总要分出个对错来。这时,法律就作为最具权威性和约束性的工具,明文规定了一国公民所要遵守的规则。
而法律中的制定肯定是对大多数人,对人民大众是有利的。对少数人是不利的。所以只要一方违反则违法,具有客观性,也大众群体讲,也是公平的。至于的人情问题,是主观的,法律是客观的。更高层面上讲,用感情处理问题多是道德层面的交涉,可能合乎情理,却违反了法律。也可能符合法律,却背弃了道德原则。
比如老实巴角的农民父亲一怒砍死了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的儿子,自己是大义灭亲,人人拍手称快,所有人也支持这种作法。理论上讲是为社会除去一害,是正义的。但这种行为显然违法,仔细想想,人情归人情,一个人随随便便杀了另外一个人,这种行为不管为何,都是违法的,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