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政准则八个禁止

法律分析:八个禁止: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法律依据:《廉政准则》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