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政准则八个禁止
法律分析:八个禁止: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法律依据:《廉政准则》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