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书下来赢了但对方又上述了我想问一下一审的律师还有义务打官司吗?
一审判决书下来赢了,但对方又上诉了,一审的律师没有义务继续打官司。
一审结束律师的代理权结束,二审再找需要缴纳一审代理费一半, 也可以不找其代理,如果服判,到庭表示建议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决定律师管不管这个案件的最根本因素,是要看与律师签订的协议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哪一阶段。如果合同里没有特别写明是代理本案所有审理流程,那就是只管一审的。一般而言,律师是以阶段代理案件,一次诉讼就是一个阶段,一审、二审、再审或者执行。没有委托判决后的其他程序的话,律师是没有义务和责任去管这个案子的后续发展的。
律师不同,对于后续也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些律师会依照案件难易程度或者自身实际情况为客户免费做一次二审辩护或提供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