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乌审旗引进优秀卫生专业人才信息
为加大我旗优秀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全旗卫生人才结构,推进医学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建设。根据中长期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3年拟面向社会引进卫生专业人才14名(其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全国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6名)。为了确保引进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严格把关、认真考核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进人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计划
(一)引进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专业为外科、内科、影像、ICU等。
(二)引进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专业为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三)引进全国重点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6名,专业以临床为主。
三、引进条件
(一)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正、副高)
1.取得医学执业证书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本专业学术领域或具有一定医学知名度和群众认可度。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以后出生)。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取得医学执业证书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1年以后出生)。
(三)全国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
具有全国重点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户籍不限。
(四)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四、引进程序及办法
(一)社会调查。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到引进人才服务所在地服务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全方位了解应聘者工作能力、业务量、服务态度等情况,并填写调查表,上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试用考核。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洽谈,明确聘用的条件、待遇等,根据专业情况确定临床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进行试用考核。
(三)民主测评。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对应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试应聘者的德才表现及社会群众认可程度。
(四)集体讨论。依据社会调查、临床试用表现、民主测评、学术论文及获奖情况,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小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签注意见,确定是否聘用。
(五)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六)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组织、人社部门聘用。
五、相关待遇
引进的优秀人才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数额的限制,采用年薪制。
(一)对引进的正高级卫生专业人才年薪根据工作业绩确定,原则上每年25-30万元,需要购买住房者,可享受政府购房补贴3000元/平方米,分5年发放,补贴面积为 150 平方米;
(二)对引进的副高级卫生专业人才年薪根据工作业绩确定,原则上每年15-25万元,需要购买住房者,可享受政府购房补贴1000元/平方米,分5年发放,补贴面积为 120 平方米;
(三)对引进的中级卫生专业人才和全国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级人员工资待遇,需要购买住房者,可享受政府购房补贴800元/平方米,分5年发放,补贴面积为 100 平方米。
(四)对柔性引进的三甲医院专家,原则上每月确保有3-5名专家来我旗开展医疗服务(包括坐诊、教学查房、学术讲座、手术示教等),每次服务不少于3天,服务费全年预算30-50万元。由卫生局创造条件,提供优质住宿。
(五)对临时返聘的退休高级卫生专业人才不建立人事档案,临时签订聘用协议,年薪根据工作业绩确定,原则上每年10-20万元。
(六)对社会知名的、有一技之长的、具有国家承认资格证书的民间名医不建立人事档案,临时签订聘用协议,年薪根据工作业绩确定,原则上每年8-15万元。
(七)妥善安排引进人才配偶工作调动和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在我旗就学享受本旗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旗委、政府决定成立乌审旗2013年引进优秀卫生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占霖(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 组 长:陈德华(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何子斌(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苏日嘎拉图(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薛海霞(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贺 荣(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达布希格其(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奇巴特尔(旗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巴音青克乐(旗财政局局长)
张晓虎(旗卫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达布希格其(兼)任,负责具体负责引进工作日常事务。具体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达布希格其(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张晓虎(旗卫生局局长)
成 员:郭 灏(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曹增福(旗卫生局副局长)
卫 红(旗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谷青霞(旗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七、其他
(一)优秀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旗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参与,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引进的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乌审旗卫生人才引进协议书》,规定基本服务期限满5年,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三)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每位引进人才必须订立个人阶段工作目标,且能在较短时间内适应岗位工作。旗卫生局及用人单位负责对其在学科、医疗、科研及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励、评优等依据。
(四)优秀卫生专业人才引进期间,相关的执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由旗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八、联系方式
1、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乌审旗党政新区6号楼C座301室;
联系电话:0477-7582202;
电子邮箱: wsqrsjbgs@163.com
2、乌审旗卫生局
地址:乌审旗卫生局206室;
联系电话:0477-7581712;
电子邮箱: wsqwsj721242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