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管理办法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是由文化部发布,系统地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和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这是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对中国网络游戏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大且深远的影响。该《办法》***计六章三十九条,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2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办法进行了修改。
2019年7月23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023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背景
网络游戏不同于一般的静态文化产品,其互动性、创造性、参与性使得网络游戏呈现出虚拟社会的所有特点,影响着用户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因此,加强内容管理是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自2002年以来,文化部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对网络游戏进行了管理。
文化部在管理中,逐步建立起了主体资格准入、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及交易规范、日常巡查监管等基本制度,在规范和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网络游戏的快速发展使得监管法规滞后、监管措施不足等问题,日渐凸显。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