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三看守所进去多久到二看守所

最快是3天,但具体要视案件情况而定。

一、 被拘留看守所多久出来

被拘留看守所一般10天左右出来,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一般期限是3天,但是可以延长至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30天。不管是3天还是7天、30天,在拘留期限结束之前,公安机关可以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或者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看具体情况的,看案件严重程度判断天数

1、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基本没法确定。

2、行政拘留的,不超过15天。

3、看守所代执行刑法的,根据刑期确定。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看守所不予收押的对象有哪些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