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年龄降低了吗

这个问题的前半部分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持刀杀死?,那就是故意杀人了,自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是什么,犯罪嫌疑人就要承担什么责任。

不过这个问题有些许不实之处,比如女律师的年龄,62岁已经退休了啊,怎么还会执业?

实际上,据相关的媒体报道,是一名50岁的执业女律师董某被62岁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持刀刺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的。董律师是金某的代理律师,金某因为对董律师的服务不满,才行凶杀人的。

当然,不管金某是出于何种理由,持刀杀人都是个恶性刑事案件,起步就得是无期徒刑。如果金某在法院的判决中被判有罪,他不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得承担民事赔偿的部分。民事责任也是法律责任的一部分,很多刑事案件容易让人忽视其中的民事部分。

就这个案子来说,董律师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家属的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这些部分都应该是金某负责的。一般来说,如果民事赔偿到位,甚至被害人及其家属能够出具谅解书的话,可以适当减轻犯罪嫌疑人的量刑的。

如果死猪不怕开水烫,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那种,肯定是要从重量刑的。

不过这个事倒也挺让人费解的,一个62岁的男人,到底是遇到了什么样的情况,才会提刀杀人,况且杀的还是一个帮助他的女律师,他前面的60几年是怎么安稳过来的?

律师和当事人是合同约定的服务关系,对服务不满意,完全可以中止合同,解除委托啊,重新找一个律师呗。大不了案件败诉,换个律师重新上诉呗,何至于走到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