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多少日前以书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应该首先履行接收手续,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大多数异议和质疑都是由于投标人不了解全面情况或对一些问题发生误解造成的,招标人应当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说明,消除投标人误解。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异议和质疑的问题确实存在,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答复投标人;如经核实上述问题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并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已经无法纠正的,招标人应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参与招投标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确保对招标要求有清晰的理解。

2、准备充分的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好必要的资质证明、经验证明、技术方案、报价等资料,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注意时间节点:招标人通常会规定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等,务必注意并按时提交。

4、遵守规则:在招投标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串标。

5、注重形象:在投标现场要注意仪表端庄、言行得体,展示企业形象和实力。

6、注意细节:在填写投标文件时要注意细节问题,如字体大小、格式一致性、排版美观等,确保投标文件无误。

7、及时沟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澄清的地方,要及时与招标人进行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