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彩礼返还法律规定是什么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如何请求返还结婚彩礼

(一)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二)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三)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四)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三、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三种可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况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