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因早读迟到几秒被班主任叫请家长,不请就不给上课算是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吗?

你们班主任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这是毋庸置疑的!还有人身自由权!

法律依据:

学生的基本权利

1、学生有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个)

2、学生有权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

3、学生有权获得学校提供的在当前情况下好的教育。(这个)

4、学生有权得到人格的尊严和公平的对待。(这个)

5、学生有权对个人的隐私保密。

6、学生有权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这个)

上面的其中任何一条都能维护你们几个学生的权利,班主任做法的当然错了,而且在法律上请家长来学校,这只是对教育学生的一种手段,家长为了孩子的教育往往也愿意来学校。但是,请记住: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

所以,明白了吧?班主任的做法是错的,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你就放心的接受你的教育吧!呵呵

(呵呵,要是你可以把10分给了我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