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具体是什么呢,我国的重婚现象为什么如此严重呢?
重婚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比如甲上一段婚姻还未结束,已经在民政局与另一个人领证,这样话就已经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重婚了。重婚具体是什么呢?我国的重婚现象为什么如此严重呢?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首先,重婚从法律和事实上讲,含义是有些不一样的。从事实上来说,就是一个人前面的婚姻没有解除,就与另一个以人夫妻关系的形式住在一起了。不管是否到民政局领结婚证,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一方没有解除自己前一段缔结的婚姻关系,又通过手段与另一个人办理了结婚手续,这就构成了重婚。不管两人是否居住在一起或者是否举行了婚礼仪式。从这两个解释,我们可以看出,在法律和事实上,对于重婚的定义是不一样的。
其次,那么有些人不仅有些疑问了,重婚和同居有什么区别呢?重婚不等于同居。同居是两个相爱的人居住在一起,同居期间男女双方对于彼此都是没有承担任何责任的,同样的这种行为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重婚不一样,重婚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但是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这个是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
再次,重婚是触犯法律的,对于这种明明没有解除上一段婚姻但是与和别人领了结婚证的行为,以及那种明知道别人具有配偶还发生了重婚的情况的人,这些都是要受法律制裁的,要处以拘束或者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将重婚分为几个种类。一是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二是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