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46号令

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46号令是中华人民***和国公安部为规范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而发布的重要法规。

一、事故报告与现场处理

在道路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等待交警的到来。交警到达现场后,将进行事故勘查、取证工作,记录事故现场情况,拍摄照片,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同时,交警还会根据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二、责任认定与调解

交警根据事故现场勘查结果、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在责任认定明确后,交警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处理事故赔偿事宜。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赔偿处理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如果责任方投保了交强险或商业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四、违法行为处理

如果事故中涉及违法行为,如酒驾、超速等,交警将依法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当事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

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46号令为道路事故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规范了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和责任认定、赔偿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在处理道路事故时,当事人应遵守相关法规,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保险公司也应按照保险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号令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以下列出与回答内容相关的具体条款)

第二十二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