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律师如何转为公司律师
社会律师转为公司律师的条件如下:
1、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被原所除名,或合伙人退出后不在原所执业的。
2、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
公职律师申请转为社会律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转为社会律师申请书。
2、申请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受其在本所执业的证明。
3、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外省市考取资格的,还需提供资格档案。
4、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已经辞职的证明。
5、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
7、原公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