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生效后,提交新证据还可以在起诉吗
对于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般就不能再向法院进行起诉了。如果双方就劳动的事项产生了纠纷的,且双方协商无效的,是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但是对于作出的仲裁结果已经生效的,一般就不可以再进行上诉了。
一、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还可以起诉吗?
劳动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对实行一裁终审的劳动争议所作出的裁决,用人单位在可以在收到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
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果对于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的结果,对于双方都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对于参与仲裁的双方都是有着约束作用的,但如果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定,一般是不能向法院提起上诉的,但是如果满足可以再审的情况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