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写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申诉书需要明确申诉对象和目的,详细陈述事实和理由,明确诉求和期望,并注意格式和用语规范。

一、明确申诉对象和目的

在申诉书的开头,需要明确申诉的对象和目的,即针对哪个具体事项或决定进行申诉,以及申诉的目的和要求。这有助于相关部门或机构快速了解申诉的核心内容,为后续审查和处理提供依据。

二、详细陈述事实和理由

申诉书的核心部分是事实和理由的陈述。申诉人需要详细、准确地描述事件或决定的经过,以及自己受到的影响和损失。同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在陈述事实和理由时,要注意客观、公正,避免使用主观臆断或情绪化的语言。

三、明确诉求和期望

在申诉书的结尾部分,申诉人需要明确表述自己的诉求和期望,即希望相关部门或机构如何处理自己的申诉。诉求要具体、明确,不要含糊不清或过于笼统。同时,要表达出自己的诚意和解决问题的态度,以便得到相关部门或机构的积极回应。

四、注意格式和用语规范

申诉书是一份正式的书面文件,因此需要注意格式和用语规范。申诉书应该采用规范的书写格式,包括标题、正文、落款等部分,字体、字号、排版等也要符合规范。同时,用语要准确、简洁、明了,避免使用生僻字或过于复杂的句式。

综上所述:

写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申诉书需要明确申诉对象和目的,详细陈述事实和理由,明确诉求和期望,并注意格式和用语规范。在申诉过程中,申诉人应该保持冷静、理性,尊重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决定和程序,积极配合处理申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