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南省商丘宁陵县卫生事业单位特招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0人

#医生招聘# 导语2022河南省商丘宁陵县卫生事业单位特招专业技术人员50人,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29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为满足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五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根据《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全市疫情防控能力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商疫防指办函〔2022〕123号)文件精神,增加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加大检验、公卫、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力度,补齐公***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短板,按照《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中“每万管检测能力配备24--32名检测人员、每250名检测对象要配备1名采样人员”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特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

一、指导思想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特招岗位的具体要求,采用笔试加面试及考察的方法,公开特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志愿及医疗机构需求分配到县直医疗机构、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专业和计划拟特招专业技术人员50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10名,其中乡镇卫生院5名,县人民医院3名,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各1名;公***卫生管理(公***事业管理)专业10名,其中乡镇卫生院5名,县人民医院2名,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各1名;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30名,其中乡镇卫生院15名,县人民医院6名,县中医院6名,县疾控中心2名,县妇幼保健院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四)报考乡镇卫生院各专业均要求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的公***卫生管理(公***事业管理)、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以上特招人员均要求35周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在宁陵县卫生系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者和通过省选拔“51111”、“369”、基层卫生人才等特招工程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本次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宁陵县政府网、梨乡宁陵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发布时间:2022年4月25日--2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29日。

 2.报名地点:宁陵县卫健委人事股(工业大道东段路南)。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一寸同底版彩照4张。

 4.每位报考人员根据特招岗位,只准填报一个特招单位,报名表(现场提供)一式两份。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等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紧缺岗位达不到比例时,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特招,不足名额调剂到其他专业。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果张榜公布。

 2.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

 3.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正式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人际沟通、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面试考场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人社、卫生等部门派人员参加现场监督。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根据考生个人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报考单位和专业择优录取。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拟聘人员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携带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体检不合格者,在本专业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专业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办)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从本专业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一周。

 七、聘用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

 八、纪律监督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775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