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没有规定县委宣传部的奖励属于县级奖励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县委宣传部的奖励属于县级奖励,但是通常来说,县委宣传部的奖励应该属于县级奖励。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抓好新闻中心工作,对全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电影等方面的工作实行方针、政策的指导,承担着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具体来说,县委宣传部的奖励可能包括在县级范围内评选的优秀宣传干部、优秀宣传工作者、优秀新闻工作者、优秀文化工作者等。这些奖励通常是由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评选和颁发的,因此应该属于县级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奖励类型和评选标准可能因地区和部门而异,因此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