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民法和广义民法有何区别?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
实质上的民法也等同于广义上的民法。在我国,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它是指调整所有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狭义的民法仅指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不包括属于传统商法内容的法律、法规以及婚姻法等。
从《民法通则》第2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实际上是采纳了广义民法的概念,即凡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法规都是我国民法的组成部分,而不仅仅限于《民法通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