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是什么单位职能作用是什么
法制办的全称一般为政府法制办,个别地区(如厦门)为法制局,各地基本一致。作为政府法制机构,日常主要负责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审核和备案、政府合同的把关、对常务会提案以及重大决策出具审查意见、监督行政机关执法依法行政、配合省法制办处理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清理规范性文件、承接行政复议案件、承办行政应诉案件及信访复查等等。
总体上法制办的工作内容主要以政府法制为主,近几年得到重视,发展很快,国务院法制办也由原先副部级提为正部级,但各省、市、县区大都为副职单位,多为挂牌机构,归政府办管理。
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是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的办事机构, 其前身是国务院法制局。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86年4月原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88年10月,国务院法制局被确定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 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和国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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