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部队当兵孩子户口怎么落户

父亲在部队当兵的孩子户口落户情况如下:如果男方户口在部队,而女方的户口不愿意迁移到村里的,孩子的户口只能随女方,落户到女方的户口上。如果男方原籍派出所同意,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爷爷,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落户到男方爷爷的户口上。

落户口手续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子女落户情况如下:

1、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为家庭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父母一方是现役军人,另一方为集体户口人员,经单位同意,可以在单位集体户口办理出生登记;若单位不同意新生儿在集体户落户的,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户口。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的驻地集体户落户,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在部队驻地城区、县区范围内父母有《房产证》的,可单独立家庭户,孩子独立落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宿舍的户口***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