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主要包括
1、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考范围。
2、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3、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4、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法学教育改革的基本思路:
伴随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治理多元化、信息现代化的迅猛发展,法学教育正呈现普及化、职业化、正规化、精英化、政治化、国际化的趋势,必须以国家和社会需求为第一信号,以交叉学科深度融合为第一取向,以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新任务,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中国”为第一导向。
以培养具备适应国际化要求的高端人才为第一视野,对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大势清醒预判、审时度势,科学回答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时代命题,进一步明确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道路和根本目标,加快推进法学教育体系与教育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