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与外因的关系 案例答案

你好,因果关系的认定是个复杂的问题。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内在的,必然的一种联系。说得再刻薄一点就是:有了前一客观现象,就会100%的出现后一现象,即可认为前一现象是后一现象的原因(内因)。

回到你提的问题,为什么不上早操?铃声太小,但别的同学都能起床呀。如果确实太小声,你可以定个闹钟或向学校提出意见。

对于迟到的问题,一般人会认为:在路上堵车的确是没有办法,堵车就是自己迟到的原因。实则不然:对于一般人来说,都应当预计意外情况的发生,可以这样认为:大家出门都会提前动身以克服意外情况的发生。

对于后面两种情况,就更不会多说了。个人主观上的问题,不会导致客观的必然性。是绝对没有因果关系可言的。

或许用个法律上的术语可以帮你更为具体地理解本例中的因果关系:“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现象,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可以认为该不可抗力与后一客观现象有因果关系。前面说的迟到,如果是由于发生地震之类使车辆和行人都无法通行的情况,地震就与迟到后果有了因果关系。

对于人的行为来说,行为本身是受人支配的,前行为与后行为就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也就是说几乎不可能出现100%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借助“参考系”——至少是一般社会人的行为现象为标准。自己基础差的问题,如果说全班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抄袭,这时可能会出现:老师教育水平差是原因的可能。如果全班就你一两个同学这样,那多数的人都会说原因出在你身上。这就是运用“参考系”法判断因果关系的方法。

最后,还是提醒你:遇到困难还是迎难而上的好。消极的不作为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 祝你 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