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七章56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国的、依据,立法对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司法保护。

分别规定了保护主体的保护职责、内容和手段;第六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的请求权利以及行政复议的内容;第七章附则,授权制定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以及生效的时间。

由于未成年人在其成长过程中需要的保护是多方面的,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福利等各个方面,而现实生活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所造成的严重影响,则集中地反映在未成年人的身心受到伤害,严重妨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影响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的保护作为主要内容,并着重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教育培养未成年人这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进行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