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伴我成长为话题的征文题目自拟
将法律融入生活 年少时的法律印象可能来源于当时热播的一些港台法律剧,对律师在法庭上引经据典,据理力争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所展现出的口才和风度,是无比的崇拜.以至于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律. 记得高考那年也是一个高温酷暑天,父母为了我有一个很好的复习迎考环境,买了一台空调.可没想到等高考结束,这台空调也罢工了,大热天里,父母去找了卖空调老板好几次,可对方总是千方百计推诿,不愿解决问题.当时我心想不是打算在大学里学法律吗,现在就可以试试自己是否有学习的潜力啊.那时家里是没什么法律条文的,我就整整在新华书店里泡了三天,终于找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是有相关规定的.第二天我和父母一块又去找商家,很理直气壮地对老板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规定的,经营者对出售的商品应当承担“三包”责任.那老板很诧异的看着我说,没想到小姑娘还懂法律!没过几天,这老板就给我们家换了一台空调.第一次和法律的成功接触,使我体会到法律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上大学后,终于有机会系统的学习法律了,我对法律也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法律意识的形成仅仅依靠个人是不够的,更重要的还在于家庭,全社会法律素质的提高.生活中,我开始成为一名义务普法员,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尽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告诉周围的亲戚朋友,特别是一些和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劳动法》等等.去年,一位老乡在一家中介公司签约买了套房子.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中介公司是百般推脱,不愿交房,让我老乡把付给他们的钱拿回来并解除合同.在仔细看过合同后,我发现其中有很多违规操作之处:在这份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即为中介公司,然而一般情况下中介公司并非房屋产权人,只能提供居间服务,且中介公司不能够提供房屋产证,这其中有一定欺诈成分.我帮他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一是对方欺诈,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同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二是对方违约,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之外,赔偿所受损失.当然对这种黑中介还应向监管部门投诉,以免更多的买房人上当受骗.后来,我这老乡,虽说房子没买成,但总算让对方支付了高额赔偿金.之后他还告诉我,他已经在自学法律了,以免下次再上当受骗. 学法,用法的过程,也增强了我的社会责任感.一次,有位同事告诉我,他在用某品牌热水器时,竟然被热水烫着了.后来发现是因为其他水龙头有人用水,这边水压不够就只出热水了,提醒我们以后使用一定要当心.我想了想,热水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水龙头同时使用情况,如果是老人和小孩在使用躲闪不及,那后果岂不是会更加严重.回去之后,我仔细看了说明书,发现根本没提及对这种安全隐患的防范措施和警示说明.然而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对这种可能对人身产生重大危害的安全隐患,厂家就算防范技术不成熟,至少也应该做出安全警示啊!在将此问题向厂家反映之后,他们专门派了专业技术人员做了现场测试,并且承诺会在以后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对此安全隐患做出警示说明. 工作生活中许多人,常常会认为法律只属于法官、罪犯、律师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其实法律已经融入我们的生活,并且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