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一审终审制?

一审级制度是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法律规定的审判机关在组织体系上设置的等级,当事人可以上诉或检察机关可以抗诉几次,一个案件经过多少级法院审判后,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诉讼法律制度。

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扩展资料:

一审终审,不能上诉的案件有: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

3、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

4、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

5、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

6、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

9、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

10、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

参考资料:

一审终审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