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机关是哪个

法律分析:

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保证准确及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推进司法公正,都具有重要意义。立案监督。刑事立案监督的任务是确保依法立案、防止有案不立即违法立案。在立案阶段,如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该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就应当立案。侦查监督。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主要通过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来实现。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对于逮捕的执行情况要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发现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要将情况通知检察院。如发现该逮捕而未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如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理由不成立,检察院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审判监督。检察院对审判监督分为,对法庭审理活动的监督;对一审裁判的监督;对生效裁判的监督;对死刑复核的监督;对特别程序的监督。执行监督。对死刑执行额临场的监督;对监外执行的监督;对减刑、假释的监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